| | 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党及上级妇联的有关精神,全面了解高密市进城务工妇女权益问题,该市妇联于今年7月初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了解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进城务工妇女权益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中发放问卷610份,分别与近120位不同职业、不同工种、不同年龄的“打工妹”进行座谈。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城务工妇女权益维护现状及基本情况 经不完全统计,高密市现有农民工60104人,其中进城务工妇女31254人,占52%,主要分布在建筑、纺织、制鞋、玩具、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1、进城打工妇女的群体特征 一是年纪轻,有朝气,打工目的比较明确。在调查的610名进城务工妇女中,多数未婚,其中16—35岁的妇女541名,占92%,35-45岁的59名,占9.6%,45岁以上的仅有10人,占1.6%。她们大多选择离家近的企业,有改善自身状况的强烈愿望:大多急于挣钱,以期改变、缓解家庭经济现状;有的想学习新鲜事物,学习一技之长后,回家创业或在城里立足,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现状;有的则为了改善婚姻状况,成为有一定经济收入,能成为自立、自强、从而自尊、自信的新一代农村妇女等等。 二是就业领域多为纺织业和食品加工业等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高密市的实际情况和进城务工妇女的自身特点,女工就业也大多面向这两个行业就业。就发放调查问卷的35家的进城务工妇女人数较多的规模企业中,纺织企业24家,占68.6%;食品加工的企业6家,占17%,服务行业4家,占11;玩具行业1家,五金行业1家,制鞋行业1家。 三是受教育程度偏低,但大多数有求知的欲望,愿意有机会就学习,提高知识层次和工作技能,以使自己同城里人融为一体。据统计小学文化程度的20名,占3.4%,初中文化程度的572名,占93.8%,高中及中专以上的18名,占2.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没有。针对这一情况,市妇联号召市直机关人员纷纷捐赠书刊达3万多册,在企业中设立了“打工妹书屋”,为那么急于学知识、充实自己的打工妹,提供了学习、充电的条件。 经过市场经济大潮的锻炼,“打工妹”中一部分基础较好、肯学习、善经营的人脱颖而出,逐渐进入了白领阶层,成为企业中的技术管理骨干,如我们在今年“三八”节表彰的 “十佳打工妹”就是肯吃苦、有创意、有魄力的进城务工妇女的代表。 四是进城务工妇女由于步入城市时间较短,以及工作、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她们的社会交际圈狭窄,这就注定了她们获取社会信息的渠道非常窄,制约和影响着她们自身的发展,阻碍着她们融入周边环境,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单调。对此,市妇联成立了“爱心大姐服务社”、“打工妹之家”,开通了“妇女维权热线”和“服务热线”,举办了两次“今夜有约”婚介活动,多次生活、就业学习培训活动,开扩了进城务工妇女的视野,提高了她们自我保护的能力,提供了对外交流的平台,让她们在城里有了“爱心大姐”和“贴心娘家”。 2、劳动权益基本情况 一是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各企业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未发现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的现象发生。据调查高密市对女工需求量比较多的是纺织、服务业、食品加工等行业。目前招商引资的力度在加大,纺织、服务业、食品加工等行业不断扩展,这对女工的需求更大,许多企业出现招工难的情况,所以,女工大多是供不应求。 二是获得劳动报酬和同工同酬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各企业在用人上大都能坚持男女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并且很少出现工资拖欠情况,仅有5个人反映,有时企业会偶尔出现拖发工资最多一周的情况。610份调查问卷中,工资500元以下的1人;500-800元的101人,占16.6%,工资在800-1000元的有481人,占79%,1000-1500元的39人,占6.4%,企业大多实行计件工资,干的多挣钱就多。在福利待遇、晋职晋级技术评定、职业培训等方面,能够做到男女平等,无歧视女职工现象。在女职工较集中的行业中,例如纺织业,中般以上女管理人员占65%以上。 三是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为打工妹自身劳动保护奠定了基础。调查显示,多数企业女工组织负责人对《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并且在女工中威信比较高。女职工个人也随社会的发展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610份调查问卷中问及“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其中有413份回答“找企业妇女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妇联调解”的占67.7%,有154份答卷回答“仲裁或诉讼”占25.2%,有42份认为“自认倒霉”的占6.9%。 四是进城务工妇女劳动保护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各企业在对女工劳动保护方面都制定了相应措施,工作劳动强度不大,不安排女职工在危险、有毒等工作岗位,有劳动强度大的或有微毒的,都给予一定的保护措施和资金补助。有些大企业或资格比较老的企业还安排女工每年一次健康查体,在结婚、生育、哺乳期等时期各企业都对女职工给予特殊照顾。其中一国有改制企业还制定了对生育妇女的特别保护:“产假顺产假期为5个月,难产多加3个月”;还规定了自己企业的医保制度,即根据工人工作年限,每月有6-14元不等的医药补助;有16家企业规定,工作5年以上的工人,五种保险全部交纳(为了留住熟练工),占调查企业的45.7%。绝大多数企业都会给孕后期妇女调剂劳动强度轻、无污染、无辐射的工种,做到了“人性化”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民营企业的迅速崛起,为一些农村妇女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为她们自我发展、改变命运、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动力。但是,进城务工的妇女们在企业里生存与发展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严重的加班加点现象。据统计,被调查的35家企业中,有75%以上企业存在加班加点现象。公休日以每周休息一天者居多,除春节外,国家所规定的法定假期,很多时候是没有的。不少女工反映“加班没商量”,她们没有选择权,在生产旺季或赶订单时,企业都会安排连续加班的现象。并且加班费不按规定发放,工资增长幅度低,以法定时间衡量,大都低于此类情况城市中(正式)职工的工资。有不少被调查的企业普遍有对职工实行罚款、变相克扣工资的现象,部分企业还时有拖欠工资的现象。还有的企业一天工作12小时以上,超出了女职工承受能力,影响了女职工的健康和休息,甚至引发职业病。 2、进城务工妇女劳动保护设施普遍匮乏。《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对企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浴室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在调查中发现,仅有11家建立了女职工卫生室,占调查数的31%,6家企业建有女职工浴室占2.9%(并限制用水),至于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更不用奢望。有的企业仅因为女工大多不好管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将本来有的浴室也关闭了。女工厕所蹲位少,并且位置偏不能满足高峰时需要,如某企业夏天怕气味难闻,将四层楼的厕所都关闭,在距车间办公楼半里外搭建了一个仅有5个蹲位的简易厕所。 3、进城务工妇女的五项保险不能落实到位。就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五项保险来说,有8家企业给少部分女职工入了养老保险,占调查企业的22.9%;有21家企业给女职工入了工伤保险,占调查企业的60%,有的企业没及工伤保险,但当女工发生工伤时,企业会适当的给予补贴;有9家企业给女职工入了医疗保险,占25.7%;有2家企业给女职工入了失业保险,占5.7%;有3家企业给女工入了生育保险,占8.6%。还要说明的一点是,给女工入保险的企业很多是针对那些签了合同,并且在本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看病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更多,而企业往往以各种借口拖欠不报或只报部分医疗费用,特别是对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健康查体和孕期检查费用往往难以落实。 4、女职工四期得不到全面保护。在610份调查问卷中,有540份问卷不知道女职工有“经期保护”,也就是说88.5%的企业根本就从来没提过女性在经期享有特殊保护,作为女性本身也没把自己应享有的权益搞清楚。绝大部分女工怀孕或生产后不再继续工作或被变相解雇.由于没有家庭负担,所以企业在招工中倾向于“青春期”女性,而企业与女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又使企业对用工掌握了主动,一旦女工开始休产假,部分企业就不再与其续签合同,不负担休产假女职工的基本工资。女工在这方面似乎也逆来顺受,甚至部分人还认为被解雇是理所当然,自己怀孕不工作,没工钱是应该的;并且这些进城务工妇女因结婚生子照看孩子也成为她们不能出来工作的理由和压力。 调查中还发现有的企业将女工法定产假后的每天哺乳时间累计,除以每天工作时间,折成天数加入产假。有的企业规定每天的哺乳时间为1小时,只有一个企业为2小时,有65%的企业根本没规定。 5、缺乏对女职工的岗位培训及提高型培训,业余文化生活单调或缺失。企业往往追求最直接的收益,注重对女工现有的体力、智力资源的使用,而不注重对女工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进城务工妇女们普遍反映,除上岗前企业安排简单的培训外,没有再得到其他内容的培训。她们的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单调,除了和工友聊天、有时逛街基本不与外界打交道。大多数女职工把就业作为谋生的手段,主动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的人很少。 6、“临时工”普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调查的35家企业中,有18家企业没和职工签订用工合同,占51.4%。这些企业中一是业主不愿意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认为签订劳动合同不利于用工自由,一旦业务不稳定而难以辞退职工。二是职工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或者存在临时思想,认为签订劳动合同约束了随意走的自由;甚至部分女工还认为企业签合同都是为了企业自己的利益,签订了合同就好像自己签了“卖身契”,很不情愿的签甚至不签。还有的企业,即使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也经常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随意,甚至部分条款违法等问题,并且集体合同容易流于形式。还有个别的企业对女职工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7、居住及生活环境与女工的工作强度、付出相差很大。在调查的35家企业中虽然有女职工宿舍的31家,但这些宿舍大多面积狭窄、床位紧张,很多是夏天无风扇,冬天无暖气,居住条件较差。有的企业在郊区镇驻地,女职工主要是附近村庄的农妇,她们上完三班后集体结伴回家,家远的则有家属接送。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8、子女教育受限。进城务工妇女子女幼儿时,一般在家由老人看管,到了上学年龄,女工们为了孩子的教育和离自己近的原则,愿意让孩子在城里上学,但现在学校对户口分片上学的制度管理很严,如果能上还要多交一部分择校费,这就限制了进城务工妇女的子女受教育情况。 三、建议及对策 针对进城务工妇女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既与女性择业观念、整体素质偏低有关,也与经济转型期中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不配套有关,与民营企业发展现状有关,与陈旧的男女性别不平等观念有关。就如何保护进城务工妇女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更好的实现自身价值,推进经济的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进城务工妇女劳动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主自觉守法、职工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宣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经常性地组织一些寓教于乐的活动,全方位多层次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个别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公开曝光,从而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 2、健全机制,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劳动合同中,注意严格审查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以保证女工权益保护的各项条款得到落实。在审核集体合同时,要求在集体合同中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防止集体合同流于形式;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中的集体谈判制度,制定针对拖欠工资、工资水平过低等问题的对策法规;健全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尤其是五项保险。 3、政府牵头,部门合作,齐抓共管。进城务工妇女分布各行各业,分布广、人员杂、流动性大,其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须由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管理。为此,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制定各项政策、法规,做好协调;暂住人口办公室要做进城务工(外来务工)妇女的登记和监督工作;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管理牵头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社会治安工作;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要安排好外来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劳动部门要加强劳务市场和社会保障管理等;群团组织要加强对务工妇女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依法维权工作。总之,在政府领导下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4、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强对进城务工妇女的全面教育,包括身份角色转化、心理素质、思想素质和能力素质培训。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激发女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主动性、自觉性;引导女工树立市场经济意识,以新观念促进新发展;指导她们克服满足心理,自卑心理,鼓励她们看远的、创新的、干大的、赚多的;支持企业培育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用活动吸引、凝聚女职工,激发她们锻炼自我、发展自我、进而提高自我的内在需求,激励她们保持奋发向上的动力,为进城务工妇女的再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和竞争实力。 5、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群团组织建设。近年来高密市民营企业党组织、群团建设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面对快速膨胀的民营企业,还需继续加大建设力度,创新活动形式,鼓励企业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企业经济和职工的全面发展。 6、优化进城务工妇女生活环境。女工生活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女职工的工作情绪,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进度。企业应加强对后勤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的培训,提高这部分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行“人性化”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拉近企业主与职工的关系,营造轻松和谐的企业氛围,让女农民工感觉到家的温暖,增强她们爱厂如家和主人翁意识。 7、在民营企业中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在进城务工妇女较多的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妇女组织如妇委会、女工委等,使之成为女职工真正的“娘家”。有关部门可以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强、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熟悉法律法规、懂经济、善管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扑下身子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女干部到企业妇委会中挂职锻炼。妇委会要帮助企业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开通妇女维权咨询热线、建立妇女心理咨询室、帮助企业与女职工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协议书》等形式,加强民主监督,积极维护女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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