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东省安丘市劳动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了对企业落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有关政策法规情况的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劳动保障检查大队,先后三次对企业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督查,对非法使用童工的企业进行了处罚。 二是结合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在安丘市的实施,积极促进保险办法的贯彻落实。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12家女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已为电业公司、自来水公司等60多家企业开展了女职工生育保险服务工作。截止到9月份,经办机构已为7名生育女职工支付住院费5400元,支付生育津贴28570元。通过以上措施,切实维护了安丘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